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:2024-11-19 09:37:38
以物易物是指购销双方是以同等价款的货物相互结算,实现货物购销的一种方式,这种方式取得的增值税发票可以抵扣进项税吗?今天就跟着小编一起了解一下吧!
问题:两家公司以物易物,双方物品金额相等,双方互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进项税吗?
回答:可以正常抵扣进项税额。只要取得的进项税额不是用于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项目,例如不是用于简易计税项目、免征增值税项目等,就能抵扣进项税。
那么有哪些项目的进项税额不能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呢?具体如下:
其中,上图的4和5两条中提到的货物,是指构成不动产实体的材料和设备,包括建筑装饰材料和给排水、采暖、卫生、通风、照明、通讯、煤气、消防、中央空调、电梯、电气、智能化楼宇设备及配套设施。
因此,一般情况下,以物易物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可以抵扣进项税的,当然如果是以上6种情况的发票就不能抵扣进项税了!